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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布市级环评审批目录

2016-3-22 11:04:45      点击:
江西省赣州市环保局日前正式发布了《赣州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

据了解,项目目录将编制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医院、风电场等环境风险相对可控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环保局;市级环保局则保留对化工、废纸造纸、稀有金属加工、水电站、生物质发电等39类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审批权。同时,对赣江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收一级审批,即由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上收市环保局审批。

下一步,赣州市环保局将定期开展环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县(区)环保局承接工作落到实处。